对方不肯离婚还到处借钱怎么办?
我想和对方离婚,可对方就是不肯。最近还发现他到处借钱,也不知道他借这些钱干什么用。我担心这些债务以后会让我来承担,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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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不肯离婚还到处借钱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相关法律依据,帮助你了解如何应对。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借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日常的衣食住行、孩子的教育费用、家人的医疗费用等,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这笔钱是对方用于个人挥霍、赌博、吸毒等非家庭生活用途,并且你不知情也没有事后追认,那么一般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你发现对方到处借钱,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保留相关证据,比如你发现对方借钱的聊天记录、借条等。如果可能的话,尽量了解清楚这些借款的用途。如果债权人找你要求偿还债务,你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 如果对方不肯离婚,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于债务问题,法院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你能证明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要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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