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每年签?
我租了套房子,房东说租赁合同要每年一签。但我觉得太麻烦了,也不确定有没有这个必要。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租赁合同是不是必须每年签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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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并非必须每年签订。所谓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的期限和签订频率,主要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表明,双方可以约定一个较长的租赁期限,不一定局限于一年一签。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所以,租赁合同的签订周期,完全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灵活确定。无论是一年一签、多年一签,还是不定期租赁,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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