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材料不全该怎么办?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准备好材料去提交,结果被告知材料不全。不太清楚这会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理,想了解如果工伤申请材料不全的话,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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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申请材料不全,不用过于担心。首先要明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当出现材料不全的情况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按照规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这是为了让申请人清楚知道还缺哪些东西,避免多次往返提交。 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告知后,按照要求去补正材料就行。补正完成提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应当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 在实践中,不同情形可能还需要额外补充材料。比如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要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只要按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书面告知,把缺少的材料都补齐,就能顺利推进工伤认定流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填写的表格,里面要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存在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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