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普通发票后不想入账了该怎么办?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发票入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普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当收到普通发票后又不想入账时,需要谨慎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首先,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普通发票是合法有效的记账凭证之一,如果企业收到发票却不入账,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如实记录经营活动,从而面临税务稽查。一旦被查出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情况,企业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可能会被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其次,如果发票不入账涉及到交易的真实性问题,情况会更加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如果企业故意不入账,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如逃避纳税义务、虚增成本等,这属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如果收到普通发票后不想入账了,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发票尚未跨月,且符合发票作废条件,即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可以联系销售方,将发票退回给对方,由销售方进行作废处理。如果发票已经跨月,或者不符合作废条件,就需要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应向销售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销售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销售业务,购买方则根据红字发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这样既保证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也符合法律规定。总之,企业在处理发票入账问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