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该怎么办?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安置房和房产证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给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补偿性房屋。房产证则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能会面临诸多风险,比如无法证明房屋的合法归属,在房屋交易、抵押等方面会受到限制,甚至可能出现卖家一房多卖的情况。不过,也不用过于担心,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是因为安置房本身还未达到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比如还未完成相关的竣工验收手续等。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卖方积极配合,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相关手续,以达到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比如卖家未缴纳相关税费等。你可以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房产证办理的条款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卖家应在一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房产证,而卖家未履行该义务,你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你的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等。同时,你也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卖家限期解决问题,协助办理房产证。 如果通过协商等方式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并要求卖家协助办理房产证。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等,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