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棚户区改造没有房产证该怎么办?

我家在棚户区,现在面临改造,但房子没有房产证。我特别担心这会影响改造补偿,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没证的问题。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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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不必过于惊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要明确没有房产证并不一定意味着您对房屋没有合法权益。在我国,房屋产权的确定不仅仅依据房产证,还会考虑房屋的来源、建造时间、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比如,有些房屋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房产证,像在早期建设中,相关的房产登记制度还不完善,很多房屋没有及时进行产权登记。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第一步是要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和归属。您可以收集各种能够证明房屋是您合法建造或拥有的材料。例如,建房时的审批文件,这能证明房屋的建设是经过相关部门许可的;购买房屋的合同,它能证明您是通过合法交易获得的房屋;还有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这类证明能从基层组织的角度证实房屋的归属情况。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于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也就是说,相关部门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调查,如果经过调查认定您的房屋是合法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会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在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操作中,如果您的房屋被认定为合法但没有房产证,补偿方式和有证房屋基本是一样的。可能会有货币补偿,即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您相应的金钱补偿;也可能会有产权调换,就是给您提供新的房屋来替换被征收的房屋。 如果您对相关部门关于房屋的认定和处理结果不满意,您有权利进行救济。您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是向作出认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理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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