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些什么?
最近在找工作,马上要和新公司谈入职签合同了,听说试用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一下在和公司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具体都要注意些什么呀,不想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怕之后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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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试用期时,有多个重要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是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上限也不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要是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这个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该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要是你之前在这家单位工作过且约定过试用期,后续再回来,单位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了。 另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比如一些临时项目工作,就不能专门约定试用期。 还有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确保劳动者在试用期也能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总之,在约定试用期时,劳动者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并不意味着员工就端上了“铁饭碗”,但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员工更稳定的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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