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在哪些情况下能够启动维修基金?

我是小区业主,最近发现小区公共区域的电梯有故障,墙体也有脱落现象。我想了解下,像这种小区公共设施出现问题的情况,能不能启动维修基金呢?启动维修基金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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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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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也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当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时,业主可以启动维修基金。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燃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启动维修基金,首先要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使用建议要包含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内容。然后,要组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最后,相关主体按照规定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经审核同意后,就可以从维修基金中支取相应款项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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