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不太清楚这个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想了解一下,看看对我们的离婚流程会不会有影响。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 离婚冷静期是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其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从而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办理离婚登记通常没有法律规定的冷静期要求,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较快地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