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去哪里办理以及怎样办理?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和办理方式如下: 首先说办理地点。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要到离婚双方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简单理解,就是户口所在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办协议离婚。目前我国婚姻登记还没实现全国通办,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就只能回到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要是有一方有当地户口,就可以在当地办理。这里要注意,婚姻登记机关和民政局不同,婚姻登记机关是专门办理结婚、离婚等相关事项的,属于同级民政局的下属机构,民政局能办的事项比婚姻登记机关多。 然后是办理方式,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流程: 1. 准备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要签一份书面离婚协议,内容得包括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发证:30天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男女双方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就会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流程: 1. 起诉:一方想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2. 受理: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3.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 4. 审理判决:若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 相关概念: 婚姻登记机关:专门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相关事项的机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 。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这一时间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