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到哪里的民政局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听说要去民政局办手续,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民政局。我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现在居住的城市也和户口所在地不同,想问下到底要到哪里的民政局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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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的地点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协议离婚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选择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通俗来讲就是个人户籍登记所在的地方。比如,如果男方的户口在A市,女方的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既可以去A市的相关民政局办理离婚,也能前往B市的民政局办理。不过,要是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不在同一个省内,还需要考虑当地是否实施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政策。 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实施试点的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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