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只能起诉离婚。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是在我们结婚登记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或者是对方户口所在地呢?希望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起诉地点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起诉
  • #管辖法院
  • #民事诉讼
  • #离婚管辖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户口在A地,并且一直居住在A地,那么你就需要去A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是对方户口在A地,但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了,那你就应该去B地的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在确定离婚起诉地点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要是自己还是不太清楚,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法院或者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正确选择管辖法院,顺利开展离婚诉讼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