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应该到哪里起诉?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该到哪个地方去起诉。我们俩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不知道是以哪个为准。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避免到时候跑错地方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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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起诉地点的确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原告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那原告就需要到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几种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在确定离婚起诉地点时,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选择合适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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