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应该去哪里?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我俩结婚后在不同城市工作生活过,现在也不确定该以哪个地方为准去提起离婚诉讼,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到底该去哪里起诉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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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起诉涉及到管辖法院的问题。管辖法院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受理特定案件的法院。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通常是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你要确定离婚起诉的地点,需要先明确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状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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