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式实施犯罪之前,为犯罪做准备工作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常见的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为犯罪准备工具的行为。犯罪工具就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时要用的各种器械物品。这包括制造犯罪工具,比如自己动手做一把用来伤人的刀具;寻求犯罪工具,像去市场购买匕首等凶器;还有加工犯罪工具,让它更适合犯罪需要,例如把普通的铁棍加工成更趁手的打人工具。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像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子撬锁等;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例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这些都属于准备工具的范畴。 其次是为犯罪创造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包含多种情况,比如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像是一个小偷打算去银行盗窃,提前去查看银行的位置、保险柜放在哪里、周围环境以及逃跑路线等。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也在此列,例如为了实施入户盗窃,提前练习从楼顶下滑入窗的技术。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就是在正式犯罪前,把可能阻碍犯罪实施的问题解决掉,比如为了入室抢劫,提前弄坏目标房屋的门锁。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也属于犯罪预备,比如为了抢劫而跟踪被害人,或者为了绑架在偏僻地带守候被害人出现。另外,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也算,像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或者以谈生意为诱饵把被害人骗到预定的隐蔽场所准备杀害。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以及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等同样属于犯罪预备行为。 总之,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真正开始实施犯罪,但这些准备行为已经对社会秩序和他人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所以法律也将其认定为犯罪行为。 相关概念: 犯罪预备:指在实施犯罪前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行为。 犯罪工具: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