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刑法第多少条?
我不太懂法律,最近听说了职务侵占罪这个词,想了解下在我国刑法里职务侵占罪具体是在第多少条规定 的,知道具体条款后我也能去详细看看相关内容,弄清楚这个罪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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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自己在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财物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归自己使用,或者部门经理将公司的货物偷偷拿出去卖了换钱,这些都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这是因为这些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与普通的职务侵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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