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法退款规定在第几条?
我之前买了个商品,用了没多久就出现质量问题,我想退款。我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关于退款的规定,但不知道具体是哪一条。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规定在法律的哪条,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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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多处涉及退款的规定。首先,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商品质量有问题的情况,给了消费者退款、换货或者修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买到的商品质量不行,就可以依据这条要求商家退款等。 另外,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因为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让我们财产受损了,也能要求退款等。 还有,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商品被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那消费者要求退款,商家就得照做。总之,消费者在遇到不同情况时,可以依据这些条款维护自己退款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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