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包括哪些合同?

我在做一些商业合作,和不同的人签订了很多合同。最近听说有留置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哪些合同会涉及留置权。我想知道,在我签订的众多合同里,哪些是包含留置权的呢?心里有个底,也能更好地处理后续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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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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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输合同
  • #加工承揽
  • #行纪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同时,《民法典》还在相关合同编的条款中,涉及了可能存在留置权的合同类型。 常见包含留置权的合同有以下几种。保管合同: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按照约定进行保管。如果寄存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用,保管人就有权留置保管物。比如你将自己的货物交给仓储公司保管,到期却没有支付仓储费用,仓储公司就可以留置你的货物。 运输合同: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时,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例如,物流公司帮你运输一批货物,你却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运输费用,物流公司就可以留置这批货物。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给付报酬。如果定作人没有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比如你找一家家具厂定制一批家具,做好后你却不支付费用,家具厂就可以留置这批家具。 行纪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行纪人帮你销售一批商品,你却不支付行纪报酬,行纪人就可以留置这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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