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税扣除房贷和租房选哪个更合适?
我在还房贷,同时也在外地租房住。现在申报专项附加税扣除,不知道选房贷扣除还是租房扣除更划算,想了解下这两者在政策上的差异,以及结合我这种情况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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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房贷和租房扣除是两项重要的扣除项目,但在选择时,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哪个更合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项扣除的基本概念。专项附加税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所以,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即使在还房贷且同时租房,也只能选择房贷利息扣除。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此时就需要对比两者扣除金额。比如您在直辖市工作,租房扣除标准是每月1500元,而房贷利息扣除是每月1000元,那么选择租房扣除更合适;但如果您所在城市租房扣除标准低于1000元,选择房贷利息扣除可能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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