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增值税可以抵扣?
我开了个小公司,在处理税务的时候,对增值税抵扣这一块不太明白。不知道哪些增值税是可以用来抵扣的,担心自己多缴税或者违规操作。想了解一下具体哪些增值税符合抵扣条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明确这些内容呢?
展开


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所支付的增值税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所收取的增值税中扣除,只对增值部分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是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抵扣凭证,比如企业采购原材料,销售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就可以用来抵扣。 二是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当企业进口货物时,海关会出具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税额也能用于抵扣。 三是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比如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就可以按照这个规定计算抵扣税额。 四是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能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