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人的保证中谁承担连带债务?

我给别人做了保证,当时好像说的是连带保证。现在债务人还不上钱了,债权人找我要钱。我不太清楚在人的保证这种情况下,到底谁该承担连带债务啊,我作为保证人是不是就得替他还钱呢?
展开 view-more
  • #人的保证
  • #连带债务
  • #保证责任
  • #民法典
  • #连带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人的保证中,连带债务的承担涉及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人的保证”和“连带债务”这两个概念。人的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连带债务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外负有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 在保证关系中,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所以,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和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那么就按照一般保证处理,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