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只有女儿,百年之后房子归谁?

我父母就我一个女儿,现在他们年纪大了,家里有套房子。我想了解下,等父母百年之后,这套房子是直接归我吗,还是有其他的归属情况呢?我不太懂法律,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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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父母百年之后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且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作为女儿你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房子。此外,如果父母的父母(即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在世,他们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共同继承该房子。 遗嘱继承则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将自己的遗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就是说,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将房子指定由你继承,或者赠与其他人,甚至是国家、集体等。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房子的归属,而不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父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协议有效,那么房子就会按照协议约定归该组织或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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