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由谁做出?
我家这边好像要搞征收了,但是我不知道这个征收决定到底是哪个部门来做出的。我担心要是遇到不正规的征收,自己的权益没保障。所以想问问,在咱们国家,征收决定到底是由谁来做出呢?
展开


在我国,征收决定的做出主体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征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这两大方面,下面我们分别来看。 对于土地征收,尤其是集体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这是因为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所以要由较高级别的政府来把控征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再来看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里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这是考虑到市、县级政府更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能够统筹协调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征收决定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部门来做出。在遇到征收情况时,大家可以根据征收的类型,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确认做出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