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钱后离婚,债务由谁负责?


在法律上,夫妻借钱后离婚,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比如各自承担一定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都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此外,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承担做出了约定,该约定也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夫妻双方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为由拒绝。但是,承担了超过协议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总之,夫妻借钱后离婚,债务的承担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建议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