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撞人后医疗费该谁出?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治疗,医疗费已经花了不少。我不清楚这医疗费到底该我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我买了车险,这对医疗费承担有影响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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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主撞人后,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当车主撞人后,交强险会先发挥作用。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在这个限额内,对于伤者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例如,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可以赔偿一定金额,用于支付伤者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那么就需要看车主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在保险范围内,商业险会继续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医疗费进行赔偿。比如,车主购买的商业三者险保额较高,且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那么商业险就会承担相应的费用。 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都用完了,或者车主没有购买商业险,那么剩下的医疗费就需要由车主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如果车主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就需要承担剩余的全部医疗费;如果是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那么就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分担。 此外,如果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种情况下,伤者可能也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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