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维修基金由谁负责维修?

我家所在的小区比较老旧,一直没有缴纳维修基金。最近小区的公共设施出现了损坏,像电梯故障、楼顶漏水啥的。大家都在为谁来负责维修的事儿犯愁,想知道在没有维修基金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到底该由谁来承担维修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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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对于维修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维修基金。维修基金,通常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它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对于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如果没有维修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对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那么在没有维修基金时,物业服务人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但物业服务人承担维修责任,通常会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相关费用,如果费用超出了物业费可承受范围,可能还需要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如果是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那一般由业主自行负责。比如业主家中的水管破裂、门窗损坏等,这些都属于业主自己的财产,维修责任自然归业主本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于小区公共部位的维修,如果没有维修基金且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明确约定,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摊维修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总之,没有维修基金时的维修责任承担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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