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代签租赁合同该找谁处理?
我租房子时,发现合同是被别人冒名代签的。现在我不知道该找冒名代签的人,还是找合同另一方。我担心自己权益受损,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找谁来处理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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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冒名代签租赁合同的情况时,具体找谁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无权代理这个概念。无权代理就是没有得到别人的授权,却以别人的名义去实施法律行为。冒名代签租赁合同就属于典型的无权代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如果被冒名的人对这份租赁合同进行了追认,同意认可这份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就对被冒名人产生法律效力,此时可以找被冒名人来履行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被冒名人追认后,租客就可以要求被冒名人按照合同提供房屋等。 要是被冒名人拒绝追认,那么这个合同对被冒名人就不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找冒名代签的人来承担责任。因为冒名代签的人没有合法授权却代签合同,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相对人可以要求冒名代签的人赔偿损失。例如因为合同无效导致租客重新找房产生额外费用等,租客就可以要求冒名代签人赔偿。 此外,如果合同的另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过错,比如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导致冒名代签情况发生,那么合同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遇到冒名代签租赁合同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到底是找被冒名人、冒名代签人,还是合同另一方,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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