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租赁合同该找谁解决相关问题?
我租房子时,租赁合同是别人代签的,现在遇到了一些合同履行方面的问题,比如租金交付、房屋维修等。我不清楚这种代签的情况,我该找代签人,还是找实际的房东来解决这些问题呢?有点迷茫,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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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签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要确定该找谁解决相关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下面来详细说明。 首先,若代签人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也就是房东给了代签人一份书面的委托书,明确允许其代签合同。那么,这份代签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和房东自己签的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所以,遇到合同相关问题,比如租金、维修等,就应该找房东解决。 其次,要是代签人没有授权委托,擅自代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事后认可了这份合同,也就是对代签行为进行了追认,那么合同还是有效的,依然找房东解决问题。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若房东不追认,那合同就对房东不产生效力。要是代签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找代签人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代签人构成表见代理,就是虽然没有实际授权,但你有理由相信他有代理权,比如代签人持有房东的相关证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此时合同有效,你应该找房东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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