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标准的范围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了解下工伤赔偿的标准范围到底包括哪些方面。不知道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是不是都在赔偿范围内,赔偿的具体标准又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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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标准范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应获得的赔偿项目和相应标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用的药、做的检查等都在规定的范围内,那这些费用就可以由工伤保险来出。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工伤不能工作了,在这段治疗期间,单位还是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给你发钱。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还有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这些规定都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中有明确表述。 另外,还有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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