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要怎么走司法程序?


当遭遇工伤后,要走司法程序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权益保障,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关键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材料。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如果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确定伤残等级,这将直接影响到后续的赔偿数额。 最后是工伤待遇索赔。完成前面两个步骤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