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0级工资6000元左右能赔偿多少?


如果工伤被鉴定为10级,工资6000元左右,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你的工资6000元来算,这部分补助金就是6000×7 = 42000元。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有的地方可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几个月的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又是另外几个月的社平工资 。 另外,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需照常发放工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若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支付;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费等一般由单位支付。要是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责任都要由单位承担。 总之,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当地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才能确定。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用于就业安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