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十级且工资3000元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每月工资3000元。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从单位和工伤保险那里拿到多少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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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发生工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且月工资为3000元时,涉及到多个赔偿项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损伤和劳动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每月工资3000元来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3000×7 = 21000元。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工伤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费用支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伤残在就业方面可能面临的困难给予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在某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3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每月依旧可以拿到3000元工资。 同时,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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