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工伤报销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报销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工伤报销这一块,单位和个人分别能报销多少,也不知道这个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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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指的是在职工遭遇工伤后,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获得相应费用补偿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单位和个人工伤报销的情况。 首先,对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在工伤医疗过程中,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等,只要在目录范围内,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此外,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也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一般来说,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 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部分也有明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通常情况下,个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符合规定的工伤费用。但如果工伤治疗过程中使用了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药品或服务,可能需要个人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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