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按多少比例支付病假工资?
我受了工伤,现在需要请假养伤。但我不知道公司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发病假工资,心里很没底。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工伤的病假工资到底是按多少来支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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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支付的并非病假工资,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和各项福利,不会因为工伤停工而减少。比如您受伤前每月工资是5000元,还有一些固定的津贴补贴等共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就应该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您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以,您在工伤期间不用过多担心工资问题,单位应该按照规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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