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假工资到底怎么算?
我受了工伤在病假期间,不知道工资该怎么算。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和我正常上班时差别很大,我也不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我想知道工伤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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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小李在工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另外还有绩效奖金平均每月1000元,那么他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就应该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如果你遇到工伤病假工资计算不合理的情况,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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