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我是一家小公司老板,不太清楚安全生产法里关于我们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之间都有啥规定。比如我们要对员工负啥责任,员工又有啥权利和义务,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要求,避免以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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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作出了多方面的规定。 首先,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它承担着诸多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这就好比盖房子需要合适的工具和材料一样,生产经营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能保障他们安全的装备。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就像是在上战场之前要先进行训练,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地工作。另外,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于从业人员而言,他们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履行一定的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就像员工有权利知道自己工作的地方有没有危险,以及遇到危险该怎么办。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而且,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时,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是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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