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安置房是否有补偿?
我在雄安新区有套安置房,最近听说可能会有一些变动,不太清楚这种安置房到底有没有补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雄安新区的安置房到底会不会有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情况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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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雄安新区安置房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讨论。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它是对拆迁对象的一种住房安置措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如果雄安新区的安置房涉及到二次征收等情况,比如因新的公共建设项目需要再次对安置房进行征收,那么按照此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有权获得补偿的。 补偿的范围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安置房用于商业经营)。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不过,如果没有出现征收等法定情形,单纯拥有安置房居住使用,一般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另外,雄安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和规定来进一步明确相关补偿事宜,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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