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赔偿为什么这么低?
我在浙江省工作时受了工伤,拿到赔偿后发现金额比预期低很多。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浙江省的工伤赔偿会这么少,是有什么特殊规定吗?我想了解这背后的法律依据和影响赔偿金额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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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的计算是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随意确定的。 在浙江省,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金额的高低与多个因素有关。其一,工伤的伤残等级是关键因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情况,鉴定出不同的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通常也就越高。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十级伤残仅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二,本人工资也会影响赔偿金额。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越高,相应的赔偿金额也会增加。此外,赔偿项目也有多种,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所以,感觉浙江省工伤赔偿低,可能是对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了解。如果对工伤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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