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的定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了纠纷,比如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等问题,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依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的规定,依法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实际案例分析
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小张多次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些问题,但公司始终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过调查核实,认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小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为小张补缴社会保险。
三、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劳动仲裁的程序
- 申请: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
- 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 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五、实用法律建议
- 保留证据: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与劳动争议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加班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仲裁过程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 了解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仲裁请求。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法律规定不熟悉,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仲裁等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