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投诉有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行政投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诉求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投诉都会被受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行政投诉不予受理情形。 首先,投诉事项不属于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简单来说,就是你投诉的事情根本不归这个行政机关管。例如,你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邻居的噪音扰民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秩序、商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噪音扰民问题通常由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所以市场监管部门会不予受理。依据《信访条例》,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机关对于这类不属于自身职责的投诉是不会受理的。 其次,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的,行政机关也不会受理。投诉对象就像是你要解决问题的目标,如果不明确是谁的问题,行政机关就没办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比如你投诉某个地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但却没有指出是哪个企业或者个人造成的,行政机关就无法进行针对性的处理。这就好比你去看病,只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却不说明具体是哪里不舒服,医生也很难对症下药。 再者,投诉事项已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处理,并且已经有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投诉的,行政机关通常不予受理。因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法定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既然已经通过这些途径有了最终的结果,就不能再重复处理。例如,你对某个行政处罚不服,已经经过行政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行政机关投诉该处罚,行政机关是不会受理的。这就遵循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避免资源的浪费和程序的混乱。 另外,匿名投诉且无法核实投诉人身份和投诉事项真实性的,也可能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处理投诉时,需要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和核实相关情况,如果匿名投诉且无法联系到投诉人,就很难保证投诉事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比如你匿名投诉某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但行政机关无法联系到你进一步了解情况,也无法核实你所说的内容是否属实,就可能不予受理。 最后,投诉事项已经超过规定的投诉期限的,行政机关一般也不予受理。不同的行政事项可能有不同的投诉期限规定,比如某些行政处罚的申诉期限是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如果你超过了这个期限才进行投诉,行政机关可能就不再受理。这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行政秩序的稳定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