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工伤一次性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四级工伤一次性赔偿涉及到多个赔偿项目,不同项目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赔偿项目和依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四级工伤职工一般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四级伤残属于比较严重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同时,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在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你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以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办理流程。同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