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所有权分为哪几类?


城镇房屋所有权的分类,是依据不同标准进行划分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按照房屋所有权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国家所有的房屋,是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像一些政府办公用房、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房产等就属于国家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附着于土地上的房屋,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归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房屋,是由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比如一些农村集体组织在城镇建设的用于集体经营或居住的房屋。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私人所有的房屋,就是公民个人对其合法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可分为住宅用房所有权和非住宅用房所有权。住宅用房是供人们居住使用的房屋,其所有权人主要是为了满足居住需求。这种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非住宅用房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等。商业用房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如商场、店铺等;办公用房是用于办公的场所,像写字楼等;工业用房则是用于工业生产的房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在土地使用年限、规划要求、交易税费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例如,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比住宅用房短。 从房屋产权的完整性来看,可分为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完全产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可以自由地对房屋进行买卖、抵押、租赁等交易。部分产权的房屋,通常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只拥有部分产权,可能是因为购买时享受了政策优惠等原因。比如房改房,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在一定期限内上市交易时,需要按照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