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4级伤残应该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经鉴定为4级伤残。现在和单位就赔偿金额谈不拢,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伤4级伤残到底应该赔偿多少呢?我该从哪些方面去计算这个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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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4级伤残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也不容忽视。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并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外,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除此之外,职工因工伤可能还会涉及到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赔偿。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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