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是否包含精神损失费?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金中是不包括精神损失费的。 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并没有精神损失费这一项。 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既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就不能对用人单位提起工伤精神赔偿。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因为工伤事故导致职工出现严重的精神损害,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虽然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法失效,但相关精神损害赔偿规定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延续 )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比如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这与工伤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路径,需要单独依据侵权责任相关法律来主张。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