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拆迁时工伤员工该怎么赔偿?

我所在的企业要拆迁了,而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现在我很担心企业拆迁后我的工伤赔偿问题,不知道企业会按照什么标准来给我赔偿,也不清楚具体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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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拆迁的情况下,工伤员工的赔偿主要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可能存在的企业额外补偿等方面。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保险待遇这个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时获得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目的是保障伤残者的医疗和生活,以及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工伤员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如果与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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