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时工人如何获得补偿?


企业拆迁时对工人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企业拆迁时,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的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如果企业拆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解除并非随意的,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企业拆迁后,通过变更工作地点等方式,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这种变更对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劳动者应当服从企业的合理安排。但如果变更后的工作地点等条件对劳动者造成了明显不利影响,劳动者可以与企业进一步协商补偿事宜。 总之,企业拆迁时工人的补偿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工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与企业沟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补偿情况。如果与企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