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工伤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搬迁,工伤员工的赔偿情况如下:首先,如果工伤员工因公司搬迁不想到外地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搬迁就属于这种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同时,工伤员工还可依据工伤情况,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另外,工伤赔偿本身还有很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指不是因为劳动者犯错等原因,而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一些客观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支出等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帮助其在就业方面进行过渡等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