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别人的单位福利房,拆迁后该怎么办?
我之前买了别人的单位福利房,当时也没多想,就想着价格合适就入手了。现在这房子要拆迁了,我就有点慌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我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是和正常房子拆迁一样处理吗?还是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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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位福利房是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性质的住房,其产权情况较为复杂。通常来说,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可能存在多种情形,比如有的是完全产权,有的是部分产权。 在我国,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你购买了别人的单位福利房,并且完成了合法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讲,你就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在这种情况下,遇到房屋拆迁,你就可以像其他普通房屋所有权人一样,依法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然而,如果没有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情况就会比较复杂。从合同角度看,虽然合同是有效的,但房屋产权并未转移。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和物权的相关规定,原产权人仍然是法律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过,你可以依据购房合同向原产权人主张权利,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你处理拆迁事宜或者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单位福利房可能存在一些单位的特殊规定和限制。有些单位福利房在出售时可能附加了一定的条件,比如限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可能会影响到拆迁权益的实现。所以,在遇到拆迁时,你还需要了解该单位对于福利房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同时,要及时与拆迁部门、原产权人以及单位进行沟通,妥善处理拆迁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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