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劳监大队进行行政复议吗?
我之前向劳监大队反映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可劳监大队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我想知道我能不能针对劳监大队的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呀,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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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监大队即劳动监察大队,它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监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六条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其中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情况。如果劳监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这些情形,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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