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失败后能强制执行吗?
我和公司因为工资问题闹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帮忙调解但没成功。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大队能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让公司给我钱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了解下后续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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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中,大家常常会关心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失败后能否直接进行强制执行。下面我们就详细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行政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它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不过,劳动监察大队本身并没有强制执行权。它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检查、调查等方式来发现问题,然后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但这里面并没有赋予劳动监察大队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失败,并且经过调查认定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文书,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这些文书确定的义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劳动监察大队。 人民法院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用人单位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用人单位的财产等,以此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所以,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失败后本身不能直接强制执行,但可以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最终实现。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不用过于着急,要积极配合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同时关注后续的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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